关于开展优秀校友推荐活动的通知
各单位、部门,各地校友会:
值此建校六十周年之际,为充分展示学校的办学成就,大力宣传优秀校友的先进事迹,激励在校大学生努力学习,报效国家,继承和发扬“爱校敬业 务实创新”的“交院人精神”,经学校领导同意,决定开展优秀校友推荐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优秀校友条件:
(一)管理能力突出,担任过副厅级及以上级别领导职务;
(二)科研能力突出,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励;
(三)工作能力突出,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技、工程项目;
(四)社会贡献突出,担任过省级及以上党代会代表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;在大型企业担任主要领导职务;个人向学校捐赠10万元上者;
(五)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励、荣誉称号;
(六)其他代表性很强的知名校友。
二、要求:
(一)各二级学院要广泛宣传发动,将建校以来的历级、历届校友中的优秀校友推荐出来。
(二)各有关单位、部门要将熟知的优秀校友直接向校友办推荐。
(三)各地校友会按照条件,将本地区、本行业、本单位的优秀校友直接向校友办推荐。
(四)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9日。
联系人:校友办:王友良
电话:0531-80683899,手机:15562689570;
党委宣传部、校友办
2016年9月21日
附:优秀校友推荐登记表